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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再次为行政审批事项“瘦身”

(记者 周天宇)我市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将1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从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剥离或取消,同时另外3项行政许可被削减或取消。

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这次清理规范后,不再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12项,包括: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不再要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必须有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申请人可以自己编制,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市属非公募基金会分支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城市园林化工工程三级和三级以下资质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设立初审、变更初审,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环节中的工程测绘图、方案审批技术审查及地质评价报告被取消。而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方面,申请人可以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根据要求,1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将不再纳入《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进行管理。

削减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为:整合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及内河二、三类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两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河二、三类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为一项,同时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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