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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罪恶之花”掘“罪恶温床”,打黑除恶绝不手软

10月23日 现代快报  黑恶势力横行乡里、” 套路贷 ” 逼得人要自杀、黑恶势力团伙欺行霸市 ……10月23日晚间,江苏省公安厅通过官方微信公布7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并再次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各地以雷霆之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看出中央对此次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其实,我国始终保持着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中央政府开展过多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十几年来大大小小的打黑行动不计其数,历年来在执行打黑除恶行动中流血牺牲的公安干警也比比皆是,却也总是无法收到彻底的成效。政府不作为?公安机关不努力?不,绝对不是!即便国家一直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公安干警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黑社会却没有消失。因为从前的打黑除恶,惩治的仅是直接从事黑社会活动的个人,而并未摧毁滋生黑社会的“经济土壤”。罪恶温床尚在,罪恶之花如何不开?

黑恶势力不仅欺行霸市、非法经营、还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什么使得黑恶势力顽固存在,甚至发展壮大?是他们背后的“保护伞”!党中央决定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此次专项斗争不同以往,是十九大召开后反腐败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涉黑涉恶问题应该从源头上遏制它的滋生蔓延,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腐败问题的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不管涉及何人,他是什么官职,绝不姑息,严惩不贷。相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也必须依法行政,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

斩草要除根,我相信中央开展的“扫黑除恶”,决不会给黑恶残余势力喘息的机会,此次行动也必定能够成为我国社会治理领域一个变革的契机!(玫瑰玫瑰灰)

作者:刘子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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