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公开曝光了七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无论是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还是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这些身为国家的党员干部,为何仍将其“黑手”伸向扶贫资金,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仍有少数干部无视纪律红线、不知收敛、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着实让人看到了扶贫领域腐败的严峻现实,也预示着反腐败之路任重道远。值得庆幸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级各类犯罪分子严惩不贷,一起起典型案件的通报,既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决心和鲜明的态度,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但如何才能真正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防止和反对腐败同频共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呢?在笔者看来,针对扶贫腐败问题,除了态度上的零容忍,更需要机制上的零失察,必须完善扶贫资金的监督、使用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真正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变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实惠。
作者: 常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