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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清水·净土——济宁市构建环保五大体系推动绿色发展

记者 王粲

济宁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也是全国重要的火电、煤化工产业基地。地理位置特殊,既是保障南水北调水质的重要区域,还是保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大气环境质量通道城市,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保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摆上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17、改善13.1%;PM2.5浓度、改善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三项指标均居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第1位。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5年得到改善,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为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之一。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及参与支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大幅提升,实现了经济增长、生态改善、人民福祉的互促共赢。

坚持党政同责

构建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体系

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生态济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常态化带队开展督导调度、明察暗访,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开展特别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划分24条工作线分线作战,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治污攻坚机构,将治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镇街、村居、企业,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市县乡村上下联动的环保大格局。

坚持精准施策

建立行业技术导则治污管理体系

针对面源污染治理标准不统一、防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我市研究制定了21项大气、水污染防治技术行业导则,并配套出台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作为行业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强力推行,并根据国家及省对污染防治的新标准、新要求,3次对行业治污导则进行修订和完善;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污染源分类纳入技术导则体系进行监管。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八个100%”治理措施;煤矿企业、储煤场全部安设了防风抑尘网,安装360度旋转摄像头和在线监测设施164台套。将省定燃煤电厂机组超低改造范围扩大到10蒸吨以上锅炉,全市176台燃煤机组(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总装机容量的99.7%;取缔或改造燃煤小锅炉6006台;强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62288户。严控畜禽养殖污染。清理取缔沿湖沿河畜禽养殖场953家,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550家、清理养殖专业户6667个。

坚持科学监管

建立智慧环保与网格化有机融合体系

为实现环保工作粗放治理到科学治理,治标到治本的转变,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与中兴通讯、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投入资金2.4亿元,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在全国首创“城市大气环保管家”决策支撑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放清单云平台管理系统。按照“一网、两线、三面、多点”的基本架构,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既有14条党政同责工作线,也有11个行业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工作线。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管有机融合。

在线上,实现了对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不间断管控。全市共新建覆盖每个镇街的空气自动监测站155个、空气自动监测微站175个、面源PM10监测点位928个、连接视频设备4625个、GPS(或北斗)定位点4105个。在线下,设立县级环境监管网格14个、乡镇网格162个,配备专职网格员918名,实现了监管全覆盖、问题早发现、违法早处置。今年以来,网格员上报各类环保事件39384件,通过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转办查处环保违规事件650件。

坚持问题导向

建立上下联动的环保执法监管体系

我市坚持“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的原则,先后组织开展了“百日集中攻坚”“利剑治污”“大接访”“大快严”“地毯式”环保执法系列集中攻坚行动,对违法排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去年以来,全市共行政处罚1.13亿元,行政刑事处理154人。建立完善日常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实施部门联动、异地执法、错时执法、夜间执法等具体办法。去年以来,全市环保公安联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2件。每月开展一轮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已组织开展16轮、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0余家。对全市工业企业全面进行环保“体检”。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企、企不漏项”的原则,对全市156个乡镇及所属村居进行为期3个月的交叉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改。对问题企业以“治病”整改为主,开出“环保药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的,不再进行经济处罚,不搞“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这一举措避免了企业遭遇“断崖式”关停,得到了大部分企业主的支持和拥护,推进了地方经济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铁腕治污

建立责权明确的督查考核工作体系

强化环境问题督办整改后督察工作,从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10个工作组进行后督察,严查环保问题的落实效果和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制定实施《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去年以来,约谈县市区主要领导6人、分管领导30人、乡镇负责人38人,全市各级共问责497人。严格落实环保考核、生态补偿等相关制度办法,对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乡镇(街道)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实行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每月靠后的10个乡镇(街道)进行公开约谈。

“利剑治污”行动

记者手记:绿色发展是时代的选择,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我们必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守护绿水青山中收获金山银山,在分享发展红利中享受绿色福利,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中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环保体系,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生态财富。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保一片蓝天、还一江清水、留一方净土,让济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共同开创全市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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