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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近几年来,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但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效的执行,表现在:有的单位和领导“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今年一月,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充分显示党中央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高度重视。靠制度管党治党首先是靠法律靠党章靠党内各种法规管党治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党内制度,但这些制度还不完善,原则性东西多,可操作性东西少;处罚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再加上有些方面的制度还没有制定,所以使得管党治党并没有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对已有的党内制度,要根据实际需要,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在党内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相互配套、互相联系的管党治党体系。更为重要的是,有了制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治党,关键在于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悬空、没有真正落地,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作用。这些年,各方面规章制度制定了不少,而违规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仍不时出现、屡禁不止,这虽然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但更多的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要搞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文/杨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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