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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和供应商是同一人,我们该小心什么

在之前如何抽取企业关联关系的文章中:风报课堂 l 正确的“抽丝剥茧”方式,风报(Riskstorm.com)曾提到“关注被尽调企业与两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存在销售、采购的情况”是可以经公开信息调查的几个核查维度之一。

有一个比较方便的排查方法:通过核查该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如果连续几年的年报都是同几家,占比非常高,且基本没有变化,可以得出该公司对这些大客户、大供应商高度依赖,这种情况就有关联方的嫌疑,可参考上文案例。

针对于这类同是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尽调关注焦点应聚焦于是独立的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以及三者关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购一销”还是委托加工?

在委托加工工业中主要包括两种模式,第一种为购销模式:即通过将A件开具发票销售给外委加工单位,加工成B件后,以采购发票采购接收入库。第二种就是真正的委托加工模式:只收取加工费。

举个栗子:

某创业板上市企业从事石油钻头加工销售,除生产石油钻头外,该企业还利用现有机器设备,为A公司提供钻孔服务,全部材料均由A公司提供,即企业先向A公司购买原材料,经过并不复杂的钻孔加工后,按照购买价格加5%的利润全部销售给A公司,双方货款通过抵账方式结算,除5%加工费外没有现金流。

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确认收入5140万元、4182万元、3200万元,分别占当期收入总额的42%、28%、20%。

该企业分别与客户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账务处理时将采购、销售视为两项独立的业务,分别记录采购和销售,全额确认销售收入。然而事实上,上述交易实质为收取委托加工费。

委托加工和自主生产销售区分的本质在于被尽调企业生产经营的附加值有多大,也就是企业在生产环节体现的竞争力和核心优势。

该企业按照全额确认收入,虚增财务报表收入、成本金额,有财务注水之嫌。

结合上述案例,对于同是客户和供应商情况,需要核查的是作为独立购销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不是委托加工业务的合理性,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生产加工的复杂程度。是否涉及复杂的工艺,产品变动是否很大。

风险报酬是否转嫁。如交易对方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下,向其采购的原材料只能专门用于给他生产的产品,协议签署时采购价和回售的价格已经确定,受托方不实质上承担风险,两者关系应为委托加工模式比较合适。

简单来说,如若两者同是客户和供应商情况,且是无风险报酬转嫁和简单工艺加工的购销模式关系应当引起警惕,接下来要做的只是验证他们的隐藏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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