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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年轻干部腐败需“防患于未然”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原出纳王红梅涉嫌贪污、挪用公款1500余万元一案开庭审理,王红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涉案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12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像王红梅这样的年轻干部卷入腐败的案例并不鲜见。通常人们认为,“职场新手”不大可能掌握职务腐败的“机巧”,但这些案例却在提醒我们,腐败似乎与年龄的关系不大,只要权力没有被有效监督,就可能滋生腐败。

干部贪污腐败日益年轻化,是一种值得深思的现象。如果说在退休即将告别权利前,怀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冒险心理尚能理解;那二十多岁年轻干部正是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为何要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呢?

深入剖析腐败年轻干部的成长史可以发现,这些年轻干部都曾有过辉煌的人生起点,拥有比同龄人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恰恰在人生事业渐入佳境之时开始堕落了。

细细究来,可以发现,这些腐败年轻干部往往缺乏主观约束机制,思想防线开始松动,产生畸变需要、不良兴趣、消极情绪以及不良意志等畸变心理,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不断下降,腐败条件日渐形成。

遏止年轻干部腐败要“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基层选人用人制度,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对此类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惟有全方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改革与制度创新,才能让年轻干部贪腐现象“寿终正寝”。

作者:任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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