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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属地管理”,其实就是懒政

最近有媒体报道,浙江绍兴有基层干部一年就签订了二三十份责任状,其中很多都是“一票否决”,这让他们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11月2日  中国之声)

何为属地管理?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所在地域确定具体管理机关,也就是谁的地盘、谁负责;深入推行属地管理,能有效地实现“事事有人管”,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关人员将责任切实扛在肩上,有助于党和国家政策之落实。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个别机关或部门打着属地管理的旗号,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趁此机会甩给了基层。主体责任转移,本该担责任的上级职能部门,却摇身一变成为了“督导者”。

变味的属地管理,往往以“责任书”方式,传导着责任;随之而来的是督导检查,而这些督导检查,均要求有“过程”,要“留痕”,实行“一票否决”,更少不了督导与验收与担责,让基层干部倍感“压力山大”。

层层传导责任没错,可将本该上级部门承担的责任,传给基层,明显超越顾基层职权与能力,只给责任,不给权力,让诸如“培植税源、国土、环保”等,抓又越权,不抓又“有违上命”,从而左右为难,一筹莫展,最终“弄虚作假”、应付了事,还可能让基层作风病“死灰复燃”。

基层有基层的责任,上级职能部门也当有其职能,理当各司其责,按权限规定开展各自工作;如果任由“责任下移”,极可能让上级职能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也何能导致“肥了上级职能部门的田而荒了基层的地”。

变味的属地管理,看似改革创新之举,实则折射出了个别上级机关的懒政,是在其甩锅、推卸,是一种新的作风病。不仅为难了众多的基层干部,耗费了其大量时间与精力,妨害着基层正常工作有序开展,更影响到了党和国家的总体布局。

属地管理,本是好事,但如一味强调“属地”,却忽略了基层的权责与实际,让其走调变样,就不再是好事了;面对其现实的与潜在的危害,有关部门不可熟视无睹,而应主动作为,及时亮出实招,将法纪利剑挥向“变味的属地管理”。

作为“职能部门”的上级,理当及时出面,对其进行认真梳理,对那些打着“属地管理旗号”责任下放,理应及时叫停,切实减轻基层干部的负担,让其安心深入群众,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执行到位,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作为基层主要领导,也当果断地地对“正在变味的属地管理”说“不”,及时指出其错误,并大胆向纪检监委部门反映;同时。纪检监委,也当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实行约谈,令其及时改正,将自己的责任主动承担起来,落在实处,有效推动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变味的属地管理,无疑是懒政,彰显的是个别“职能部门”不愿担当与作为,为此,理当通过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早日让“变味的属地管理”,恢复其“原汁原味”,给基层减负缓压。(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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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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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楼下是疯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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