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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需要适当的惩戒

近日,无意间阅读了一篇《教育是否需要惩戒》的文章,感触颇深,因而提笔写之。当下,在提倡快乐教育、追求和谐、崇尚赞美以及“没有教不的好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的教育言论中,其实教育早已显得苍白无力,教师更是无奈之举。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表扬与惩戒相结合,这样才能构成教育生态的完美性。如果一味强调赞美式教育,那将会丧失育人过程中的他律性,这样会导致学生的规矩意识下滑,不利于学生今后的人生发展。因此,教育学生必须将夸奖与惩戒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教育的完整性。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适当的惩戒,不仅是教育者的权利,更是教育者的义务。”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道德意识、规矩意识并不是很强,这就需要给他们指导和引领,同时也需要给予一定的矫正,有时还必须应用教育惩戒措施,这样才能让他们感觉到成长的过程不仅要自律,更要他律。我们都知道:有些儿童的顽皮是天性使然,就如同唐僧师徒取经,需要给孙徒儿戴一个“紧箍咒”,不听管教时要念念咒语,才能取得真金,修成正果。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管教。作为儿童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管教无疑是最直接、最必要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如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父母或监管人员管教缺位、放任的情况时有发生,家庭教育未能起到应有的管教作用。如果在学校里教师对一些冥顽不化的孩子再失去惩戒权,对一些孩子没有了必要的威摄,任凭这样的孩子无所顾忌的发展下去,将来他们走向社会,如果违法乱纪,恐怕只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才能管得了他们。因此,惩戒的正确实施不是在损害学生的利益,更不是侮辱学生的人格,而是保护学生的身心,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规范他们的行为,重树规则意识。

在此,也希望我们的社会、家长以及媒体多给教师教育学生成长的空间和办法,制定出合法、合规,于情于理都能接受的惩戒措施,从而更好的保护好教育的生态环境,为实现教育强国梦想保驾护航。(江油市青莲初中 陈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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