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12月4日,峄城区吴林中心小学拉开了为期一月的“宪法晨读月”活动序幕。
“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每天早上7:50开始,利用晨读20分钟时间,各个教室书声琅琅。同学们在老师的组织下,选择《宪法》中浅显易懂的章节,集体朗读。此外,还利用国旗下讲话、电子显示屏、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主题班会等途径,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工作,让学生了解了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深入,旨在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践行宪法精神,在全校形成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氛围。
通讯员:李随
写得太精彩了,以这样的篇幅写了这么大跨度的文章,精品。向楼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