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外担保现象愈加普遍,因大量担保诉讼导致自身财务状况恶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的报道不时见诸新闻媒体。
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其他企业贷款提供的直接担保或间接担保,是企业重要的财务行为,但由此带来的担保损失会对企业财务造成不良影响,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除此之外,宏观环境因素、企业资金结构和外部监管等方面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财务风险。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减小企业的财务风险,且这种关系会受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相反,在目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财务风险就会增加,同时会因担保关系的存在,企业债务违约会集中出现。
目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已普遍存在,适度的对外担保是一种正常的企业行为,但担保链、担保圈的形成,以及违规担保的频发使企业面临的风险骤增。在部分上市企业中,股权结构不合理、风险意识不强以及担保信息披露不完善等因素的存在,会使得上市公司因对外担保而使企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此外,对外担保的存在还会增加企业的审计费用,且担保金额越大,担保的风险越大,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也越大。
【虚构案例】:
挂牌公司A为销售机器设备,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专项用于银行向购买A公司产品的买方提供信贷贷款。银行根据买方与A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向买方发放信贷贷款,并一次性将全部贷款划入A公司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挂牌公司A为公司B等180多家公司提供担保,每家客户担保金额25-400万元不等,涉及担保金额20126万元,提供担保数额占A公司201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
当买方信贷额度项下单笔贷款出现欠供时,银行有权直接从A公司结算账户扣划到期欠供款。于2015年7月初,市场行情波动,A公司的部分客户企业经营难以为继,A公司作为担保方因此背负上了客户的信贷贷款。由于数额较大,从而影响到了自身的企业经营持续性,部分短期债券发生违约。
之后,该A公司于2016年年初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审议并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上述,公司A采取先实施,后补充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方式为上述B等180多家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以上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法》、A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上发布公告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因此,挂牌公司A对B等180多家公司提供的买方贷款担保都属于违规对外担保,构成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
然而类似A公司的行为并不是个例,欠缺信披意识的上市公司对外高额担保后,可能会造成下述经营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可能会造成公司资产的减少,与公司营利性的本质特征相悖。如公司对外的高额担保承担责任,更将动摇公司存续的根基;
公司担保可能侵害债权人利益。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公司即有义务承担代为清偿等责任,从而使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以往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对外担保的存在会使企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对外担保规模与企业财务风险显著正相关,一般来说对外担保规模越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此外,当上市公司存在关联担保、为资产负债率高的对象提供对外担保或存在巨额担保时,均会使其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
建议关注财力较弱或地方经济财政趋势性下滑地区,通过上海风报信息科技的风报系统关注企业高额对外担保、频繁担保存在的代偿风险,警惕该类“黑天鹅”事件对相关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